人生就是博

普基新闻

公司动态 ,行业发展

了解新能源建设,政策、行业发展最新动态

普基新闻 行业动态
首页 - 新闻中心 - 行业动态

工信部明确2021-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

作者:- 发布时间 :2019/7/10 9:55:47 来源 :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量:

7月9日 ,工信部发布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修正案(征求意见稿)。


         征求意见稿主要作了五项修改 :

         1、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 。

         2 、更新了2021-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。

         3、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。

         4 、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。

       5、将《积分办法》中“质检总局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管总局”。

       以下为政策原文


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修正案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  

   为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,加快汽车工业转型升级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44号)进行了修改 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,公众可在2019年8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  1.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(网址 :),进入首页“公众参与”中的“意见征集”模块提出意见。

  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(邮编 :100804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修正案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3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qiche@miit.gov.cn;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010-66013708 。


附件:1.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修正案(征求意见稿.doc


   2.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修正案(征求意见稿)的说明.doc







XML地图